| 索 引 号: | 6107000001/2026-000015 | 发布时间: | 2025年06月30日 09:48 |
| 来 源: |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
| 内容概述: | |||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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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
(汉市)文综罚字〔2025〕2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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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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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体 |
汉中市南郑区焦点网咖 |
行政主体 |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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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2025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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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及处罚内容 |
2025年04月16日,汉中市南郑区焦点网咖未使用文化实名监管服务端,且前期部分时段服务端处于离线状态。该经营场所擅自停止了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汉中市南郑区焦点网咖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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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