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107000001/2026-000007 | 发布时间: | 2025年08月14日 09:42 |
| 来 源: |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
| 内容概述: | |||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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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
(汉市)文综罚字〔202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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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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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体 |
汉中市汉台区聚兴汉育 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行政主体 |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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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2025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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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及处罚内容 |
2025年7月12日,汉中市汉台区聚兴汉育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招徕、组织学生并提供交通、餐食旅游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给予汉中市汉台区聚兴汉育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如下行政处罚: 1.对汉中市汉台区聚兴汉育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2.对汉中市汉台区聚兴汉育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鲜珂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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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