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107000001/2026-000011 | 发布时间: | 2025年11月30日 09:45 |
| 来 源: |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
| 内容概述: | |||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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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
(汉市)文综罚字〔2025〕1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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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 未验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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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体 |
汉中金阳印务 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主体 |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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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2025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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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及处罚内容 |
2025年11月17日,汉中金阳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承接佛坪县文联委托印刷的《佛坪文艺》(A4总第31期、32期)过程中,未验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陕)61-05113号}复印件的有效期(该证已处于过期状态),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处罚,责令汉中金阳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汉中金阳印务有限责任 公司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玖佰捌拾陆元整(¥1986.00元);3.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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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