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01/2022-00029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 来 源: |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
有 效 性: | 发文时间: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2年08月29日 10:03 | |
内容概述: |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本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编制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文旅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反映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工作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市文旅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公开形式
1.“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http://wl.hanzhong.gov.cn/);
2.《汉中市人民政府公报》;
3.汉中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汉中市旅游”微信公众号;
5.汉中日报、汉中广播电视台等广播、电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汉中市档案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
联系电话:0916-2996588 联系地址:汉台区前进西路1567号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市文旅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文旅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市文旅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所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一般不承担对信息的加工处理,以及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下载《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如实填写后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现场等方式向市文旅局提出申请。
市文旅局各科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办公电话(0916-2996560)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办公地址:汉中市虎桥路市文化馆5楼
办公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夏季工作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0916——2996560
传真号码:0916——2996588
(二)注意事项
1. 填写《申请表》时,请逐项填写,确保字迹清楚工整,信息准确详细,明确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 鉴于不同请示的答复内容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3. 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的,请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现场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三)受理流程
1.市文旅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进行登记处理,从形式上对申请要素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素不完备的申请退还申请人进行补正。答复期限自市文旅局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市文旅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对不属于市文旅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信息的,信息公开受理科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文旅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