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0-/2020011811 | 发布时间: | 2020年11月27日 00:00 |
来 源: | 610700000-/2020078195 | 发布机构: | 610700000-/2020078195 |
内容概述: |
资源开发科(负责人:胡亮安,联系电话:0916-2996590)
科室职责:
1. 组织拟定全市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文化资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指导县区、景区和相关单位规划编制;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调研工作。
2. 组织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推动跨区域开发建设。
3. 负责推进全域旅游;承担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推进全域旅游创建;负责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
4. 编制文化旅游重大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统筹指导推进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论证、立项与实施;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协调指导停车场、自驾车营地等建设。
5. 推进国家文化公园相关工作;参与丝绸之路文化旅游走廊建设。
6. 负责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审核、申报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评定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协调指导旅游景区开发开放等工作。
7. 引导和推动休闲度假资源开发,指导生态旅游、休闲度假产品发展;负责旅游度假区建设。
8. 指导文化旅游招商引资和社会投资工作。
9. 统筹组织实施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牵头做好项目建设、旅游活动中的生态环境监管,指导推动污染防治;指导景区公布最大游客承载量;监督指导景区安全工作。
10. 监督实施景区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组织做好景区、园区、度假区人员培训工作。
11.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1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