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0-/2020011812 | 发布时间: | 2020年11月27日 00:00 |
来 源: | 610700000-/2020078195 | 发布机构: | 610700000-/2020078195 |
内容概述: |
文物科(负责人:陈卓,联系电话:0916-2996589)
科室职责:
1. 组织拟定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领域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文物资源普查调查;指导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文物遗产保护利用调研工作。
2. 指导全市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申报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核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配合建设部门申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并做好保护。
3. 负责文物保护、考古发掘、三防工程等项目的审核、申报和审批、验收,指导监管文物保护工程;组织指导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承担文物保护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管理工作。
4. 承担全市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和业务指导,负责博物馆设立备案审核工作;负责博物馆藏品管理、设施建设、陈列展示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5. 指导文物创意产品研发和文物相关产业发展;指导文物保护科研工作。
6. 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外事工作,承担文物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文物外出展览管理、文物流通管理,组织做好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宣传活动。
7. 监督管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并督促查处文物行政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承担市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群众文物保护员的管理工作。
8. 指导做好国有文博单位改革,组织协调拟定相关扶持政策;负责文物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
9. 负责文物统计工作;编纂文物志及相关年鉴。
10. 监督实施文博单位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组织做好全市文博单位人员培训、普法教育等工作;联系市文物博物馆协会等社团组织。
11.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1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