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00000-/2021001187 | 发布时间: | 2021年01月21日 16:05 |
| 来 源: | 汉中市文物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文物和旅游局 |
| 内容概述: | |||
类别:B
签发人:王 耀
汉文旅函〔2020〕74号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答复函
安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音像方式抢救和保存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市非遗保护工作以学习贯彻非遗法和省非遗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保护体系、完善传承机制、落实保障措施、促进活态传承发展为重点,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贯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原则,采取“长远规划、分布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方法,把保护传承与创新转化结合起来,全面开展了普查记录及抢救性保护,深入推进非遗保护数字化建设,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是挖掘资源、做好项目申报。多年来,我市各级文化特别是非遗工作者,不辞辛劳,深入农村和社区,开展非遗调查,寻找线索、挖掘资源,普查线索4630余个,项目840余个,收集各类资料31000余件(包括录音录像),登记传承人1740余人,全面掌握非遗资源的数量、种类、分布及存续状况,对全市非遗普查及时补充、修改、整理和总结,筛选了一批富有汉中地方特色又具有发展价值的非遗项目。并将这些项目的文字资料和一些音像录入了《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库》,汇编了《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形成我市非遗项目、线索的完整体系,为保护传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先后成功申报国家级代表性项目6项、省级名录64项、市级名录91项、县级名录443项。构建起较为完整的四级名录保护体系。二是以传承人为核心,建立完善传承人保护制度。成功申报、认定公布了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89人。并对已命名的各级代表性传承人,按照有关规定,争取资金扶持,每人每年分别给予不同数额的传承专项资助,支持和鼓励传承人积极开展传承活动,提高其传习热情。三是加强非遗传承的理论成果研究。相继编印出版了国家级项目《镇巴民歌》汇编、《中华梨园奇葩.汉调桄桄》以及《永远的文化记忆----汉中市非遗集锦》《镇巴渔鼓》丛书等一批保护成果。汉中民歌、汉调桄桄有3首歌曲、1首乐曲入选二年级、八年级义务教育音乐教科书。四是持续开展非遗保护和利用。深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设,建成了国家级项目悬台社火、南郑区汉调桄桄、镇巴民歌、宁强羌文化博物馆、谢村黄酒酿造、留坝民俗博物馆、宁强羌绣传习基地等一批重点非遗展示馆(厅)、传承基地和传习所。对重点或濒危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抢救性保护。同时支持鼓励民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参与非遗保护,进一步拓展保护渠道和范围。加强传统表演类项目的保护,特别是对汉调桄桄、镇巴民歌、镇巴渔鼓、洋县皮影和木偶戏等一些表演类项目在保护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并将其纳入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活动中,拓展传承渠道和范围。强化指导,鼓励和支持汉中藤编、棕编、镇巴宣纸、汉中绿茶等生产性传统技艺项目面向市场,加强产品生产和研发,扩大线上线下交流展示展销渠道,提升产品质量和水平,促进其创新性传承发展。
几年来,各级政府和广大非遗工作者虽在保护方面付出了努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非遗保护工作是一项持续的系统工程,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目前,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出的许多非遗项目面临传承乏人、后继无人的局面,一些独特的技艺存在可能失传的危机,这些珍贵的非遗资源面临灭绝的命运。
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在活态传承,与“人”关系紧密,随着传承人的生老病死,“非遗”也处在不断的流变过程当中。一些“非遗”存在接班人难寻、城市化导致社会生态变化等问题,正逐渐走向消亡。“非遗”的魅力正在于它是活着的传承,在当前的非遗保护工作中,最关键的是对传承人的保护。而传承人的记忆大多是通过口传的方式传播,将口传落实到影像,对当前非遗传承和保护意义重大,用“影像记录”的方式,更适合保存“非遗”的第一手资料,所以在建立非遗数据库的同时进行代表性传承人的口述史调查和影像记录已成为必然。通过数字影像手段对非遗进行抢救性记录,是当下时代传播非遗最好的助手,影像不仅是记录手段,也是一种研究方法,新媒体产生新视角,将会带来新的资料和思考角度。
影像记录在“非遗”抢救保护中的优势及价值:一是保存持久,记录完整。二是成本低廉,操作简单。三是真实可靠,使用方便。其价值是:①用影像记录濒危民间艺术是保护的需要。当务之急是要“保存”的是那些即将濒临消亡又无法传承的项目。用影像资料记录那些有口传艺术、音乐、舞蹈、戏曲、人生礼仪、生产工艺和宗教仪式是非常必要的。②用影像资料记录稀缺的民间手工技艺是传承的需要。在普查中当时记录多为照片和文字。③用影像资料记录民俗宗教活动是研究的需要。普查时有的只有文字记录,但全面记录的还较少,一旦有生动立体完整的影视记录资料,就有了宝贵的文化承载和遗产保存作用。
从2015年起,按照原文化部安排部署,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全面启动后,我们重点对我市以汉调桄桄、镇巴民歌为代表的6个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和省级以上的绝大部分项目名录在原来普查登记基础上,重新对各项目的文字图片资料进行了梳理归类,采取与影像记录资料一并保存。特别是对传承人进行了口述史、实践、教学的全方位记录,对已有文献收集整理汇总,建立了国家级省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专题资源库,并将记录成果编撰成书和用影像形式进行保存,有的项目资料已刻录成光盘,同时根据需要适时开展公共传播。从2019年开始,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正式提升为传承人记录工程,除抢救性记录之外,还开展了代表作品典藏、实践与传承跟踪记录等多种记录工作。对非遗传承人的记录工作,作为一种非遗保护的基础手段,将广泛、深入地持续进行下去。如,国家级项目汉调桄桄、佛教音乐、镇巴民歌、悬台社火艺术、架花焰火技艺及蔡伦造纸传说除了全面收集整理记录资料外,重点对这些代表性传承人相关情况进行了视频拍摄剪辑等工作,留存永久性记忆。截至目前,全市91个市级以上非遗项目整理汇总的文字及图片资料基本内容翔实完整,对应的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信息和传承技艺情况的记录也相对全面完整。特别是对一些年事已高的传承人、传承人相对较少、部分非遗项目进行了重点抢救性保护,及时记录整理相关文字图片资料,根据传承人的口述、开展传习活动以及项目特点采取录音录像方式留存资料,为后续保护传承奠定基础。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持续做好非遗项目资料的补充完善和建档工作,改进和创新方法,妥善保存保管好非遗相关文字图片及影像记录资料,多以翔实的录音、影像来记录非遗,不断完善非遗数据库,加快推进数字化建设。加强非遗有效宣传传播,深入持续推动非遗弘扬传承,促进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感谢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关心,请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支持。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17日
(联系人:余彦宏,电话:299657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导室。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