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支持IPV6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Hanzhong culture and Tourism Bureau
当前位置:
关于加强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巡查和舆情处置工作的通知
2022-06-07 10:36
来源: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访问量:
打印

关于加强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巡查和舆情处置

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局(文物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巡查,提高文物保护项目申报工作质量,有效预防和处置文物舆情,按照省文物局《关于印发<陕西省不可移动文物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市文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文物巡查管理

各县区要认真落实《陕西省不可移动文物巡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巡查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巡查工作管理,将巡查作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排险,有效预防和消除文物安全隐患,减少更梁换柱、掀瓦揭顶等落架大修行为,使得文物历史风貌和价值得以持久延续。

(一)抓好任务落实。要根据辖区不可移动文物类型、特点、分布等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巡查工作计划,有效提升巡查工作的科学性、高效性和日常性。巡查内容包括文物四有建立、本体保护、项目实施、安全管理、法人违法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内是否存在私搭乱建、未批先建等建设活动,是否发生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转让、抵押或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要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工程建设、土地供应、招商项目等方面是否存在未落实文物考古前置审批的行为,不断强化文勘前置审批监管,从源头避免地下文物资源遭到人为破坏。

(二)强化职责分工。要进一步明晰责任,做到各司其职、突出重点、查改结合,将巡查工作落细落实。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巡查工作机构和制度,明确巡查范围、内容和要求,对于人员不足、不能满足日常巡查工作需要的,可按照《陕西省群众文物保护员管理办法(试行)》招募群众文保员,确保巡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文物执法机构要将不可移动文物巡查工作纳入年度执法巡查计划,定期检查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或责令整改,将有关情况报告属地文物行政部门并做好巡查全程记录。文物行政部门要指导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文物执法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巡查计划,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文物安全形势研判,并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书面专题汇报。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认真落实定期报告和突发事件上报相关要求,杜绝出现瞒报、谎报、缓报等现象。特别是在工程建设中发现地下埋藏文物的,要严格按照《汉中市土地供应文勘前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须在2小时内报告属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部门,由属地文物行政部门联合公安、文物执法等单位第一时间下达《停工通知书》,实行现场封闭式管理,在考古勘探、清理发掘和考古成果未明确前,严格控制媒体、群众聚集参观和拍摄报道,确保考古发掘现场和人员安全。各巡查单位要认真填报《不可移动文物巡查事项报告制度表》,于每季度末以县(区)为单位报送市文广局,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安全隐患,须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属地人民政府和市文广局。各县区要在暴雨、冰雹等自然灾害易发的重要时段,增派不可移动文物巡查力量,提高重点文物巡查频次,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险情,避免险情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二、组织做好文保项目编报

近两年来,受强降雨天气影响,全市部分不可移动文物,尤其是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不同程度出现了屋面漏雨、木构件糟朽等文物病害。为此,各县区要以不可移动文物巡查为抓手,组织开展辖区文物保护现状排查,建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情况动态监测台账,实时掌握重点文物保存现状,统筹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抢救性维修和保护性修缮,做到心中有数。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定期巡查的基础上,按照分级分类、轻重缓急、梯次有序、应保尽保的原则,梳理形成文物保护项目年度滚动计划,科学合理推进辖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论证文物保护项目的紧迫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对在巡查中发现重要文物险情的,要及时报告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部门,立即采取临时加固和防护措施,及时封锁危险区域,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

各县区文广局(文物局)、局属相关单位要统筹做好文物巡查和项目编报工作,于每年3月底前将不可移动文物(执法)巡查年度计划、文物保护项目年度滚动计划报送市局。未按期报送的,市局将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等方面不予考虑。

三、规范开展文物舆情处置

各县区要持续加大《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大众懂法守法,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文物保护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正能量宣传,全面展示我市文博行业动态、文物保护亮点、最美守护故事、对外交流合作、业务先锋能手等良好形象,有力提高全社会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和知晓率。针对突发文物负面舆情,各县区文物行政部门要第一时间通知文物执法机构进行现场取证、立案调查,必要时可委托行业专家或上级文物行政部门予以协助,形成调查结论后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宣传部门和上级文物行政部门。网络发布言论存在蓄意捏造、伪造情节的,可保留法律追诉权力。

全市即将进入汛期,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保持警惕,切实将巡查工作各项任务、职责和要求落实落细,于6月底前报送2022年度巡查计划、文物保护项目滚动计划和二季度报告制度表。同时,我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对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予以通报批评。

汉中市文物广电局

202262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