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熊建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博学传达学习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度培训班(西北片区轮训)及座谈会会议精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广电局)局长徐红菊解读了《汉中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汉中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通报了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具体举措,是我国时隔16年再次启动的一项全国性资源普查,是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的现实需要和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支撑。要准确把握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高标准完成好普查总体目标和各阶段任务,确保普查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是要全面夯实普查任务。要加快启动普查工作,提前做好第三次文物普查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梳理摸排,全面收集整理文化、党史和地方志、住建、教育等多个行业文献、档案、规划等资料,科学编制普查方案,选优派强普查队伍,加大经费支持,全力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加强普查质量控制。要对普查野外达到率和调查区域覆盖率、文物认定标准执行情况、文物信息采集质量、文物认定工作程序等加强质量控制,做好普查采集数据的管理、汇总、分析,严格执行普查标准,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三是要加强普查成果转化。要依法开展文物登记、认定和公布,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形成不可移动文物总目录,绘制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图,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普查过程中,要培养锻炼一批素质优良、业务过硬、敢打敢拼的文物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和专业技术含量。同时要开展全过程、多形式、多维度的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各界文物保护意识。
会上,相关部门和县区围绕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任务进行了交流发言。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县区委宣传部部长、县区政府分管副县区长),各县区文物局长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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