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部署安排,我市于2024年2月启动“四普”工作。本次普查将对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三普”)公布的4188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逐一实地核查,同时对新发现文物点进行登记调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汉中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副部长及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广电局)局长任副组长的汉中市“四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物广电局,主要负责“四普”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4月26日,我市召开“四普”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全市“四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汉中市“四普”《实施方案》《宣传工作方案》。
二是组建普查专班和普查队伍。市“四普”领导小组成立普查协调推进专班,专班下设综合协调、质量控制、数据管理、保障督查和信息宣传5个工作组,负责“四普”工作推进落实。在全市文博系统开展专业人员大摸底,成立以参加过“三普”工作“老队员”、文博“业务骨干”以及近年招录的文博“新人”为主要成员的市级普查队伍(共47人),组建了由王蓬、李宜蓬、梁中效、左汤泉等专家学者为主的文博专家库,形成了“梯次配备、搭配合理、上下贯通、优势互补”普查队伍体系。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4月14日,选派文博系统9名业务骨干,参加2024年度西北片区轮训暨陕西省“四普”培训班集中培训,系统全面学习“四普”理论实践知识,提升骨干人员业务能力素质。5月31日,在留坝县举办汉中市“四普”启动仪式暨业务培训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等,重点培训普查技术路线、标准要求等内容,各县(区)文物广电局负责同志、市“四普”工作队全体成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近百人参加培训,正式启动我市“四普”实地调查工作。
四是做好普查基础保障。协调省文物局为我市支持普查测绘技术人员8名(临时)、测绘专业设备8套,解决实地调查阶段缺乏技术力量及专业设备难题。为普查队购置8台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以及卷尺、手铲等必需的普查用具,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结合实际制定了《汉中市“四普”工作推进时间表》,明确市县(区)责任分工,在交通车辆、食宿、向导等后勤保障方面做好协调指导,为“四普”实地调查工作有序衔接、高质高效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五是扎实推进实地调查。我市“四普”实地调查工作由市级统筹,市普查队分成8个工作组,采取整县推进方式,对全市“三普”以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实地复查、对新收集的文物资源线索进行实地核查、对新发现的文物进行调查,摸清文物现状。初步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11个县(区)“四普”实地调查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留坝县、汉台区、南郑区3个县(区)实地调查,复核“三普”登记文物点798处,登录新发现文物点18处。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省文物局的支持指导下,紧盯“四普”实地调查任务和时间进度,加大统筹协调和汇报衔接力度,确保我市“四普”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严格按照省上“四普”实施方案规定的普查范围、主要任务、技术路线、实施步骤等,有序推进剩余县“四普”实地调查工作。
二是精细化做好普查质量监管和数据管理,对普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核查,做好分类指导和处置。
三是加强与省文物局联系,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严谨细致编制“四普”工作经费,尽快完成工作经费申报,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强化宣传,坚持多级联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生动反映文物资源普查过程和成果,大力营造社会各界“支持普查、参与普查、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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